香港最新入境政策!2021年8月5日,港府公布从内地地区、澳门及台湾来港人士的检疫及检测安排。由8月18日起,机场开始为合资格抵港人士提供自费血清抗体测试服务。
1、抵港前需提交健康申报表
所有入境人士必须递交健康申报表。健康申报表可于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s://www.chp.gov.hk/hdf/
完成网上递交后,系统会发放一个二维码。请下载申报结果,并于入境时,向边境管制人员出示下载了的申报结果。经香港国际机场入境,二维码有效时限为48小时(若经陆路管制站入境,二维码有效时限则为24小时)。
现时,纸本健康申报表不适用于经香港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和深圳湾口岸旅检大楼入境的人士。如入境人士就网上递交健康申报表有困难(如没有适用的流动装置),可在抵港后向卫生署人员寻求协助。
若抵港人士所持签证有效期不足,将会被拒入境。
2、登机要求
由2021年8月9日起,任何曾逗留中国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登机来港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机来港时,须出示预定抵港时间当天或之前三天内採样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未能出示有关阴性检测结果证明的人士将不能登机来港。
3、入境检疫要求
对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内地或澳门逗留过,包括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人士人士。
如未完成接种疫苗:入境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3天之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后须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强制检疫,并强制检疫期间接受 3 次检测,分别于抵港第 16 天、第 19 天强制检测。
如已完成接种疫苗:入境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3天之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及疫苗接种纪录。入境后须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7天强制检疫,并在强制检疫期间接受2次检测,其后7天自行监察,及抵港第 9天、第 12 天、第 16 天、第 19 天强制检测。
获粤港/港澳两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
在广东省的医疗或检测机构: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在澳门的医疗或检测机构: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MO.pdf
在香港的医疗或检测机构: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衞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可于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的「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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